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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告人的利益,誰來維護?
作者:鄧胡子 時間:2004-1-29 字體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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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的利益受到侵犯可以到消協(xié)去投訴,然后通過媒體對企業(yè)進行暴光;黨員有一個黨組織來維護大家的利益;4A公司也有4A這個組織來維護大家共同的利益,防止出現(xiàn)各種惡性競爭的事件發(fā)生。那作為廣告公司最大的一個群體——廣告人(區(qū)別于老板),他們的利益該由誰來維護?靠老板的良心?還是靠廣告人自己力量?兩者都不合適。老板是商人,是一種天生的逐利動物,他所追求的永遠是利益的最大化,而他的所有看似溫情的舉措也都是在這個目標下產生的。況且,良心這個東西,在金錢的面前永遠是不堪一擊。而作為個體的廣告人,在任何事情面前,選擇做冤大頭永遠是最好的決策,因為無論是從力量還是金錢以及精力各方面來看,個體的廣告者永遠是弱者——不管他是東北大塊頭,還是江南弱女子。
那么廣告人的利益還要不要?做為一個發(fā)展不過二十年的行業(yè),中國的廣告從業(yè)人員數(shù)量越來越龐大,但在這些人中,或許有些人生活得不錯,但整體的生存狀態(tài)又如何呢?在C網上可以看到大家對文案生存處境的大討論,也可以看到大家對深圳廣告人工資多少的調查。但卻始終沒有一個人問:廣告人,作為一個整體,他的權利有沒有一個機構來保障?答案是否定的。沒有一個類似廣州4A聯(lián)合協(xié)會的機構來保障大家的整體利益。
廣告人的工資從800元/月的到10000元/月的都有,我在這里不想討論這種數(shù)量上的差別,因為我知道人的能力是各不相同的,各個公司的支付能力也是不一樣的,但這其中總應該有個基本的游戲規(guī)則吧?廣告公司的加班已經成為一種風氣,甚至是一種時尚,似乎廣告人不加班,就不是廣告人。但對于加班,這其中的報酬該如何算?是老板一個人說了算還是由一個比較公正的機構來制定?就胡子所知,幾乎所有公司都是老板一人說了算,這在你一進公司就已經明確的在合同上寫清楚了。甚至更厲害的有很多公司壓根兒就不和你簽定什么合同(更別談什么正式),也壓根就沒什么社會保險之類的,除了那點可憐的薪水之外,就什么都沒有了。而更多的廣告公司喜歡使用“試用期”這一招,胡子對試用期本身沒意見,但這其中的貓膩實在太多,很多廣告公司借口試用期,不單給廣告人的工資低,而且還沒有任何應該有的待遇(中國勞動法中明確規(guī)定的項目)。面對這種完全不平等情況,很多廣告人選擇了沉默——這一點和廣告人的知識水平實在不相配!其實原因也很簡單:中國的人如此之多,你不干,大把的人干!老板和打工仔在這個問題上達成了一種可笑的高度一致性。在這個時候,打工仔已經完全喪失了自己的天賦權利:平等。因為你沒錢,因為你要求別人給你一份工作做,老板在這時,扮演的是一個施舍者,如果沒有這個施舍者的施舍你就只有死!前些日子深圳廣告界發(fā)生的慘劇就是最直接的例證。(無論如何,希望這位兄弟的生命,可以為后來的兄弟們爭得一份平等。
廣告人和廣告公司的這種關系,往大了說就是被用者和用人單位的矛盾關系,但這種矛盾在目前的中國是不太可能指望政府給予解決的,這種事情實在太小了,只是一個人的問題——但對這一個人而言,這就是他的整個世界的問題。對目前很多中國人來說,他雖然掏了錢購買政府這種服務,但政府卻沒向他提供應有的服務。廣告人,每個月都納稅,但在問題出現(xiàn)的時候,卻沒有機構或者組織可以為他解決問題,除了忍氣吞聲,就只有死亡!
當個體的生活水平處于生命線之上的時候,錢只是一種身外之物,所以很多公司的老板都很會利用這一條生命線,讓你的所得高出來,但又不高太多——他要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,當廣告人有怨氣,遇到問題的時候,這條線的作用自然就表現(xiàn)出來了:你無法說不干了,不干,你就沒有收入,那時這些身外之物就成了你的等命之物,沒有它們,你就無法生存!這樣你還不乖乖的聽話!這不需要老板說什么,你自己想想就明白了。而事實是廣告人的收入,整體上是大大低于他的付出的。面對這么大的一種不平等,我們的總監(jiān),我們的文案,我們的策劃,我們的設計,居然毫無意見!在整個廣告界一片歌舞升平中,胡子看見了悲。
題外話:其實一直都在思考這個問題,但總覺得不夠成熟——其實現(xiàn)在寫下來的這些也都不成熟,一直都不敢動筆。昨晚胡子一人在公司加班,在回家的路上,廣州冬季的寒風把胡子的一些沉積已久的思想再此吹起:在看了吳思先生的《血酬定律》之后的感受,在看著夫人連續(xù)十幾天瘋狂加班,而除了一個所謂的宵夜就沒有任何報酬。思考加刺痛,讓胡子覺得應該把這個問題提出來,不管大家最后如何,胡子都希望大家在做好東西的同時,不必用生命來捍衛(wèi)自己的尊嚴和理想!